股票期权与常识
沃伦·E·巴菲特 著,2002年4月9日1
《华盛顿邮报》评论文章
1994年,七位精瘦的会计专家,个个聪明且经验丰富,一致认定,公司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属于公司的费用。六位肥胖的注册会计师,资历相当,却一致声称,授予这些期权不算费用。
难道真的是腰围而非智力决定了一个人的会计原则吗?这一回,还真是。双方意见分歧,几乎肯定是因为一方太胖——钱袋子太鼓了。
主张确认费用的七位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,他们年薪31.3万美元。他们的六位对手是(当时)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,他们的收入是那些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同行的数倍。
在这场决斗中,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怂恿,他们拼命想掩盖期权巨大且不断增长的成本,好让账面利润继续虚高。而在安然事件爆发前那个会计处理受客户左右的环境里,审计师们巴不得帮这个忙。
国会议员们决定裁决这场争斗——毕竟,谁能更有资格评估会计准则呢?——然后看着公司首席执行官和他们的审计师冲进国会山。这些力量干脆利落地击溃了反对派。以88比92的投票结果,美国参议员们宣布期权授予不构成费用,让他们的许多最大竞选捐助者欣喜若狂。达尔文本可以预见这一结果:这叫“最肥者生存”。
应该强调的是,争论的焦点不是期权的使用。公司当时和现在一样,可以按自己的意愿,以任何方式向员工支付报酬。他们可以用现金、汽车、夏威夷之旅或期权作为奖励——无论他们认为什么能最有效地激励员工。
但其他形式的报酬都必须计入费用,而期权——过去和现在都以极不相称的数量授予高层——却根本不被计入3。
希望保持这种状态的首席执行官们提出了几个论点。一个是期权难以估值。那是胡说八道:我买卖期权已有40年,知道期权定价的方法已经相当成熟。计算机器使用寿命要麻烦得多,每年的折旧费用也因此只能靠估计。可是,没人因此主张,既然算不准,公司就不必计提折旧。同样,美国公司的养老金费用是在千差万别的假设下计算的,注册会计师们通常允许管理层选择任何假设。
相信我,首席执行官们知道他们的期权授予值多少钱。所以他们才会这么卖力地争取。
还有人主张,授予期权不涉及公司支付现金,因此不应计入费用。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同样不会导致现金支出——然而这类授予的价值通常被计入费用。
此外,公司发行期权时存在一种隐藏但非常真实的现金成本。如果我的公司伯克希尔给我一份以当前市场价格购买1000股A类股的10年期期权,那就是用一项现金价值至少2000万美元4的资产支付我的报酬——如果公司今天在市场上卖出类似期权,就能收到这么多现金。把原本可以卖钱的东西交给员工,对公司的影响与直接付给他现金相同。顺便说一句,员工收到期权的那一天,他就可以进行各种市场操作,立即获得现金,即使他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期权的行权价。
最后,反对期权费用化的人提出了我称之为“有用的童话”论点。他们说,因为国家需要年轻、创新的公司,其中不少公司大量发行期权;把期权薪酬计入费用,会削减这些新兴企业的“利润”,进而损害国家利益。
那么,既然现金薪酬同样会减少新兴、有前途公司的账面利润,为什么还要要求将其记为费用呢?事实上,为什么不干脆让这些公司用期权代替现金来支付水电费和租金——然后假装这些费用也不存在呢?美国企业向我们购买许多商品和服务时,如果愿意用期权代替现金付款,伯克希尔很乐意接受。
在伯克希尔,我们经常收购那些向员工授予期权的公司——然后我们取消期权计划。当这样的公司与我们就出售事宜进行谈判时,其管理层理所当然地期望我们提出一项新的、与业绩挂钩的现金奖励计划,以替代正在失去的期权薪酬。这些管理者——以及我们——不难算出将被取消的期权计划究竟要让公司付出多少成本。当然,在进行替代时,我们承担了可观的费用,即使被收购的公司从未为其期权计划记录过任何成本。
公司告诉股东,期权在吸引、留住和激励员工方面比现金更有效。我相信这往往是正确的。这些公司应该继续发行期权。但它们也应该像对待任何其他费用一样,对这一费用进行会计处理。
以卡尔·莱文和约翰·麦凯恩为首的一些参议员,现在正在重新审视对期权进行恰当会计处理的问题。他们认为,美国企业,无论大小,都经得起如实披露;经历安然和安达信事件之后,标准不能再低于这一点。
我认为国会干预会计准则通常是不明智的。但在这种情况下,国会当初催生了错误的准则——现在它重返“犯罪现场”,我乐见其成。
这一次,国会应该听取那些瘦会计师的意见。他们想法背后的逻辑很简单:
如果期权不是一种薪酬形式,那它们是什么?
如果薪酬不是费用,那它是什么?
如果费用不应该计入盈利计算,那它们到底应该去哪里?